繼2009年5月國務院新修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首次將場(廠)車檢驗納入特種設備檢驗范圍之后, 2010年5月1日正式頒布實施的新特種設備收費標準進一步明確了廠車的檢驗項目和收費標準。為貫徹落實國家相關文件精神,切實履行安全檢驗職責,確保場(廠)車的安全使用,近期,省特檢院出臺四項措施,全力開展場(廠)車檢驗工作。
一是認真調查,全面分析。為充分了解場(廠)車的實際情況,省特檢院深入成都及各地市州的場(廠)車的制造、使用等企業廣泛展開調查,了解場(廠)車的數量和分布,掌握了豐富的一手資料,明確檢驗工作的重點和方向。
二是實地考查,開展檢驗。省特檢院結合實際,緊密鑼鼓的開展檢驗工作,分別到四川建設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五七一九廠、南充煉油廠等重點企業開展場(廠)內機動車輛檢驗,目前,已檢驗場(廠)車數量近80余臺。
三是雙管齊下,排除隱患。采取重點檢查與專項檢查兩結合的辦法,對制造、使用企業進行分類,從不同側重點為入手,對生產企業重點檢查資質是否齊全,生產是否規范,產品質量是否嚴格把關;對使用企業則重點檢查車輛使用和管理環節;將一般企業使用的場(廠)車納入監管范圍進行綜合檢查,督促企業履行安全主體責任。
四是加強宣傳,共筑平安。在檢驗的同時,加強場(廠)內機動車輛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知識的宣貫教育,開展技術交流,幫助企業提高安全意識,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完善應急預案和救援措施,達到消除日常監管盲區,遏制事故發生,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