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號:202210300003 發布機構:云南省市場監管局 成文日期: 發文字號: 發布日期:2022-01-05 16:24 公文范圍:公開
云南省保山市“7?12”較大起重機械事故調查處理情況通報
2021年7月12日9:01,云南省保山市施甸至勐簡高速公路施甸至鏈子橋段莽中寨大橋施工工地發生一起較大起重機械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89.44萬元。
事故發生后,云南省市場監管局牽頭組織成立云南省保山市“7?12”較大起重機械事故調查組,依法開展事故調查。經調查,該事故是一起嚴重違反國家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法律法規,違章作業使用塔式起重機導致的特種設備較大事故,屬責任事故。
省市場監管局依法將云南俊馬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塔吊司機李某某、云南俊馬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滇西片區塔吊班組負責人黃某某、云南工程建設總承包股份有限公司機械設備租賃公司機械點長李某某等3名責任人移送施甸縣公安局立案偵辦。保山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云南俊馬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袁某某、云南工程建設總承包股份有限公司市政水利分公司劉某某處以罰款;云南省市場監管局責令事故單位和相關單位落實特種設備隱患整改措施。中國共產黨云南源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委員會給予云南俊馬機械設備租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袁某某通報批評,云南建投集團紀委、省監委駐建投集團監察專員辦公室和云南工程建設總承包股份有限公司紀委分別對1個責任單位和29名責任人問責處理,其中,紀律和政務處分4人,紀律處分2人,政務處分5人,組織處理1人,誡勉問責8人,批評教育3人,談話提醒4人,建議解除勞務用工關系2人。
云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1月5日